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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很愛買保險,在民國106年的時候保發中心統計過,台灣人的投保率來到了246%,也就是說台灣每人平均有2.4張的保單,

在民國105年的時候台灣保險業收入來到3.1兆,但是死亡理賠只有983億

理賠.png

上圖資訊來自壽險公會,平均死亡理賠一個人只有55.9萬,

行政院公佈105年,台灣人平均所得63.4萬,如果依照保險的"雙十原則",也就是用我們十分之一的薪水,可以拿到我們薪水10倍的保障,平均死亡理賠金額應該是600萬。

我們是否有檢視過我們自己的保單,究竟我們買到的保險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嗎?

還是我們買的保險只是買個心安,或是說有朋友或親戚在做保險就買一下,

保險的目的是以小博大,花一部份的錢,來保障我們之後可能發生的大損失。

 

俗話說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但是有真的想過我們如果哪天離開了,會損失甚麼東西嗎?

會損失我們賺錢的能力,假設一個人薪水一個月3萬塊,一年就36萬,20年就720萬

那他就損失了可以賺那720萬的能力,甚至更多,

所以我們在人生的跑馬燈上會想多留下一點東西,甚至為自己畫出一個精彩的人生

有健康的身體我們才能有財富,有享樂的權利,

很多人生病或受傷了一定會想快點好,所以在健康的花費上應該都不會想省吧,

但是如果今天有人幫你出的話,這樣好嗎?

這就是保險的意義,意外跟明天哪個會先到,我們不知道,買保險不是要成為保險的受害者,而是要成為保險的受惠者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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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幸福守門員Ja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